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下企業法人,法人它是具有民事權利跟民事行為能力的,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義務的組織。
深圳公司注冊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并不是一個職務。在公司持股最多的股東跟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沒有什么的直接關系。
注冊公司法人可以由公司的執行董事或是董事長、總經理兼任,但是有一點公司監事是不能兼任法定代表人的。不是公司股東一樣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并不是任何情況下公司違法了法定代表人就會承擔責任,負有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才是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對公司違法被吊銷了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或是對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在三年內是不能再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外,在公司因為沒有按時記賬報稅、年報的,造成企業被列入工商稅務的黑名單的,注冊深圳公司對應的法定代表人信用會受限,乘坐交通工具等是會受影響的。